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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龙匠教育小编更新了一波考后审核通知后,这次又新增了8个省份的公告!和龙匠教育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
审核时间:12月20日前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12月25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a855f969-c237-4517-a60a-e1ef9cfb90e4/InternalArticleDetail.do?
重庆
审核时间:12月13日-12月20日
(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见附件2)图片。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如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成绩,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4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通知原文链接:
https://rlsbj.cq.gov.cn/ywzl/rsks/tzgg_109374/202312/t20231211_12688516_wap.html
山西
审核时间:12月13日-18日
审核范围:参加山西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且各科目成绩在有效考试年度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移送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形成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2)。
增报专业考生不须参加资格审核。
通知原文链接:
http://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312/t20231208_9441822.html
安徽
审核时间:12月20日前
根据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90号)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成绩公布后开展安徽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
具体审核通知,由各地人社局公布,请考生前往官网查看。
通知原文:目前,亳州、宣城、宿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已发布公告。
宁夏
审核时间:12月11日-15日
按照有关规定抽查部分拟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请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3、4)于12月11日至12月15日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通知原文链接:
www.nxpta.com/zyjsryzgks/202312/t20231207_4984188.html
河南
审核时间:12月11日-19日
核查分两次进行,首次核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2月25日公布;补充核查从12月2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首次核查未通过和未参加核查人员可补充审核资料并参与,补充核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登录http://222.143.32.83:9022/,注册后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务必更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之后请关注平台审核进度,在公示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bszn/gsgg/articlee645df16ac9d46219884271b51d50f12.html
海南
审核时间:12月12日-12月15日12:00
资格复核采取线上复核的方式进行,对部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在考试报考时,选择告知承诺制,且报名资格在线通过审核没有到现场审核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通知原文链接:
https://zhaopin.hainan.gov.cn/#/ggfw/common/zwgk-detail?bcz016=013cda18185fae53dadd8b37379f1a2d&formPath=%2Fggfw%2Fzcfg%2Fzcfg-list
陕西
审核时间:12月7日-16日
公示期间,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公示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集中受理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公示期结束十日内,根据报名资格复审情况,将发布复审公告,要求报名资格存疑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若无以上情况不再发布复审公告)。
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962
龙匠教育提醒:请以上地区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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