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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一级建造师-常见问题

一级建造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如何补办证书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4-12-23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后获得的证书是执业的重要凭证,若不慎遗失,应及时进行补办。以下是如何补办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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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刊登遗失声明

  1. 选择报纸: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

  2. 声明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级别(一级)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填写申请表

  1. 下载表格: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 盖章要求:申请表中需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三、准备并提交材料

  1. 作废声明报纸:将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提交,并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2. 申请表:提交一式两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3. 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4. 原登记表复印件:提交存放在本人档案内的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近期证件照:提交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四、提交申请并审核

  1. 提交部门:将上述所有材料报送至当地发证部门(如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2. 审核流程:当地发证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盖章受理,并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五、领取新证书

  1. 领取通知:当地发证部门会通知补办成功的考生领取新证书。

  2. 领取方式:考生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具体以当地发证部门要求为准)。

注意事项

  1. 保持冷静:发现证书遗失后,应保持冷静,及时采取补办措施。

  2. 关注官方信息:密切关注当地发证部门发布的补办指南或要求,确保了解所有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具体要求。

  3. 材料真实完整:在准备材料时,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加盖必要的公章。

  4. 妥善保管新证书:补办成功后,应妥善保管新证书,避免再次遗失。

通过以上步骤,考生可以顺利补办一级建造师证书。在补办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咨询当地发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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