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后证书的初始注册条件及流程如下: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资格要求: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
单位要求: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即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与聘用执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无不予注册情形:
不具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所列的不予注册情形,如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受到刑事处罚等。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登录系统: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填写注册信息并记住密码。
网上申报:
在中国建造师网或本省建设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提交材料: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继续教育证明、外省颁发的资格证书的未注册证明等。
提交符合规定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政许可要件材料。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初审与复审:
提交材料后,等待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同意。
初审通过后,省建设岗注册中心在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公告与领证:
省建设岗注册中心通过审查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的决定并公告。
若同意注册,则可领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整个注册流程需要考生密切关注官方通知,确保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关注审核进度。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在注册前仔细阅读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