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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可申报,最高补贴30万!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2-10-15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近日,东莞人社局发布了《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公告表明:取得国家资格证书一级(包括一级消防工程师) 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以申请,最高补贴30万!
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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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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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补贴标准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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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申报公告_通知公告_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dg.gov.cn)

文中素材来自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具体补贴通政策由本地官方通知为准,如涉侵权或原版权所有者不同意转载,请于后台留言,以便我们尽快核实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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