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3年5月13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 |
2023年5月14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 |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报考级别 | 应试科目 | 成绩管理 |
考全科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客观题) |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客观题) |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主观题) | ||
免二科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客观题) |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主观题) | ||
增报专业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客观题)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主观题)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