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招生简章
  • 专业资料
  • 关于我们
  • 合作我们
  • 网校入口
  • 质检中心
选择招生简章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住建部通知!关于二建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3-06-25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


事关二建注册和跨地区职业问题


具体公告如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适用依据的请示》(冀建建市函〔2023〕1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因此,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六条规定,通过考核认定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因此,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小结:


1、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2、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住建部这个复函也已经很明了了,二建注册只能在本省,但是可以随着企业跨省承揽项目。注册不可以跨省份,执业可以跨省!


3、一些朋友估计非常想跨省注册,但是还有考虑一个实际的问题:目前二建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考试和合格标准,50分就合格的二建怎么可能跑到人家70分才合格的地方去注册!除非后续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这种情况下才能有跨省注册的可能。


23一建尊享集训8月与你相约


最美八月 强师联袂


亲临郑州面授尊享集训


法规、管理、经济、建筑、


市政、机电、公路等科目


快来私信龙匠教育小编预约报名,抢占席位吧





热门话题
推荐文章
客服服务热线
400-0724-100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www.longjian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龙匠教育 京ICP备2021037938号-1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