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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评审明日开始!评审流程、材料要求、注意事项如下!速收藏~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3-07-14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近日郑州人社局接连发布


三个关于职称评定的通知


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明日正式开始


评审时间、流程、需提交资料如下


一、职称评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7月15日—8月1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7月15日—8月15日


(三)评审时间:8月20日—9月28日



二、申报审核流程


2023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01网上申报


(1)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和郑州市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单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人社职改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郑州域内注册的中央驻郑单位以及省外分支机构向市人社职改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录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 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02网上审核


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各评委会承办机构要认真组织材料接收与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得收取未经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


(4)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 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底


三、申报评审有关材料要求


我市各中、高级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接收纸质材料时,要做到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上传图片)和申报信息“两对照”,确保申报材料和申报信息一致和准确,确保各项评审材料符合评审要求。


(一)下列材料通过平台上传,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1. 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至“上传附件”栏。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需在郑州市工作且满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2. 以下材料由单位通过平台上传至“单位上传附件”栏。


(1)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企业人员)。


(二)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通过平台填报上传


1.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情况等相关材料。


2. 科技进步奖、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技术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方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3. 发明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4. 有论文要求的系列或专业,任现职期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论文原件。提交的论文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论文通过平台上传时,只需扫描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及检索页。


5. 工程系列的设计图纸。只需扫描上传设计图纸首页、显示申报人参与的页面。


6. 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不需通过平台上传


通过职称申报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四、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参评人员根据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 申报人员职称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可从劳务公司申报(社保一致),也可从工作单位申报(社保不一致),但需上传工作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


3. “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4.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5. “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6. “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7. 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8. 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9.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9-2022年度考核表.pdf。


原文链接:

https://zzrs.zhengzhou.gov.cn/zczc/762831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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