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招生简章
  • 专业资料
  • 关于我们
  • 合作我们
  • 网校入口
  • 质检中心
选择招生简章
建工类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造价师
  • 二级造价师
  • 监理工程师
  • BIM工程师
安全类
  • 安全工程师
  • 消防设施操作员
  • 一级消防工程师
公考类
  • 国考
  • 省考
  • 事业编
法考类
  • 法律职业资格
央国企招录
  • 央国企就业
国企内训
  • 企教学堂
财税类
  •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税务师
经济金融类
  • 初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
  • 银行从业
  • 证券从业
  • 基金从业
社工类
  • 初级社工
  • 中级社工
医药类
  • 执业药师
  • 护士执业资格
  • 初级护师
  • 中级护师
  • 心理咨询师
学历类
  • 考研
  • 英语四六级
  • 成人高考
  • 自考
职业资格类
  • 教师资格证
  • 人力资源管理师
技能类
  • 大学生就业训练营
  • PLC实训、初、中、高级电工
  • 日语
  • 韩语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造价工程师-常见问题

2025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投标限制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4-11-11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投标限制

招标人如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热门话题
推荐文章
客服服务热线
400-0724-100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www.longjian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龙匠教育 京ICP备2021037938号-1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