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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建法规第八章核心要点,轻松拿下4-5分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5-08-16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一建《法规》第八章近5年分值4-6分,2025年备考可抓住6个核心高频考点,涵盖常考与易错内容。精炼知识点可帮助考生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高效掌握法规基础,轻松获取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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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

(1)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5)鼓励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6)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7)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 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考点2、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

(1)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

(2)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 ,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考点3、建设工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1)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2)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3)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4)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考点4、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考点5、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

(1)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①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②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③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④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考点6、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

(1)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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