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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两地社工证书一次性奖励最高2000元,符合条件者请尽快申请,过时不候!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5-08-21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2025年度社工考试一次性奖励申请通知



奖补对象及条件


(一)当年度在我县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不含党政机

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


(二)持证人员在收到证书后按相关要求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


互联网访问地址:http://shgz.mca.gov.cn


奖补标准


参加202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一次性分别给予

1000元、1500元、2000元奖补。


申请时间


符合一次性奖励条件的持证人员,需在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算2个月内向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作

自动放弃,不再补发奖励津贴。


申请材料


符合资格的人员申请本奖补资金需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


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2)(表格附文末);


5、申请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申请期限内,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县委社会工作部。


(二)县委社会工作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后,县委社会工作部将符合奖励津贴条件的人员汇总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审查。


(三)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一次性奖励津贴资金将按程序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中共松溪县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股


联系电话:0599-2321992


联系地址:大街10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 下午:15:00至17:00



附件: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



381.png

扫码获取附件


表格样图:


380.png


上述内容转自「松溪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原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x_L9WlpP3XegvLUjldSSMA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2024年度社工证书奖励申请即将截止




申请条件


(一)在新昌县进行报考并审查通过的考生;


(二)在新昌县工作满一年且现仍在新昌工作(社保缴费证明为证,计算时间至2024年12月);


(三)非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保障单位工作人员;


(四)2024年度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


奖励标准


(一)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二)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


(三)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若在本年度获得更高职称且已领取过前一级别奖励的,则只补足差额。



申请资料



(一)《新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社保清单。社保清单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保证明打印”一栏打印出具,要求载明社保缴纳情况;


(四)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五)社会工作证书复印件


未及时申领邮寄的考生,领取证书的方式:


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人社局附楼511办公室领取或将身份证正反面、地址等信息发送

至工作人员邮箱,工作人员帮助邮寄,邮费自理,联系人:尉老师;


联系电话:0575-85730322


2.本人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网址:


http://www.cpta.com.cn


申请程序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到新昌县治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提交

相关材料。


申请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28日,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金;


(二)县委社会工作部对照发布的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三)8月29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工作日满无异议后将在1个月内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发至个人银

行账户。


相关事宜


(一)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只能申请一次;


(二)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于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并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联系人:潘同志


联系电话:0575-86623392。



附件:新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申请表


382.png

扫码获取附件


上述内容转自「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原链接:


https://www.zjxc.gov.cn/art/2025/7/28/art_1229003749_59023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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