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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消考后审核汇总!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4-01-22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已公布,今天小编给大家做了一消考后审核最新汇总,大家赶紧来看一看~



山东省

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月2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xlsx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19日


原文网址

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77/202401/2f483097-edd1-4e5a-8a4d-32ddfd7551e1.shtml


浙江省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3〕3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止)。


如对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5863690,考风考纪异议请联系:0571-88396765。


注:非告知承诺制的拟合格人员不包括在此次公示名单内。


附件: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公示名单.xls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4年1月19日


原文网址

http://www.zjks.com/art/2024/1/19/art_1229635571_21941.html


天津市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411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pdf


原文网址

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401/t20240119_6514594.html


新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457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3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91-12333、0991-4650800


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列表: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pdf


原文网址

https://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bc627e404fdde211fd702f5a322034aa.shtml


湖南省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关于湖南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4年2月1日前完成,2月6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ea.com)”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s://zzxlrz.hnedu.cn/xlrz/toAcademicAttestation)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s://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86/187/index.htm)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zscx)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4. 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1.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 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考后人工核查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3.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9日


附件2


各地考后人工核查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市州


审核部门电话


考试部门电话


审查复审公告发布网址


长沙


0731-84907978


0731-82563172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


衡阳


0734-2896683


0734-2826112


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株洲


0731-28681071


0731-28813393


http://zzksw.com.cn/


湘潭


0731-58524342


0731-58568994


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邵阳


0739-5026032


0739-5324935


http://rsj.shaoyang.gov.cn


岳阳


0730-8882362


0730-8882303


http://rsj.yueyang.gov.cn


常德


0736-7893116


0736-7893126


https://mohrss.changde.gov.cn/rsks


张家界


0744-8230153


0744-8230135


http://ks.zjj.gov.cn/


益阳


0737-4222644


0737-4226090


http://www.yiyang.gov.cn/rsj/index.htm


娄底


0738-8216030


0738-8312396


http://rsj.hnloudi.gov.cn/


郴州


0735-2871244


0735-2871247


http://61.187.189.252


永州


0746-8323746


0746-8329607


http://www.8329607.com


怀化


0745-2714698


0745-2390286


www.hhrsks.com


湘西州


0743-8222653


0743-8222104


http://rsj.xxz.gov.cn/


原文网址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e70820eb-bb90-4c10-b39b-b213afe3d774/InternalArticleDetail.do?


青海省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见下列名单)。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


举报电话:0971-8258591(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19日


原文网址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f810e055604bc5c81d74943febf8bf30.shtml


福建省



以接收短信为准,福建需要人工核查。


祝大家顺利上岸,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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