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招生简章
  • 专业资料
  • 关于我们
  • 合作我们
  • 网校入口
  • 质检中心
选择招生简章
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造价师
  • 二级造价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BIM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国企内训
  • 企业在线学习系统及课程
  • 职业资格培训
  • 沉浸式主题培训
  • 专业类培训
  • 集团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考类
  • 国考
  • 省考
  • 事业编
法考类
  • 法律职业资格
  • 法硕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管理师
经济类
  • 初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
财会类
  •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医学类
  • 执业药师
  • 公共营养师
  • 健康管理师
  • 护士执业资格
  • 初级护师
  • 主管(中级)护师
  • 心理咨询师
学历提升类
  • 自考
  • 开放
  • 在职研究生
  • 高起专
  • 海外留学
技能提升
  • PLC与工业机器人实训及就业
职业技能
  • 装配式工程师
  • 消防设施操作员
  • 教师资格证
  • 技工证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安全三类人员
  • 八大员
  • epc项目经理
  • 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师
  • 特殊工种
党建教育
  • 党建教育培训
  • 红色路线教育培训
  • 党建场馆设计
  • 线上党课
社工类
  • 初级社工
  • 中级社工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多家企业因造价师数量不足被要求整改!一造证书更值钱了!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4-06-14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前不久,湖北住建厅发布《关于2024年第一批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知》,对不符合检查标准的企业进行通报。


其中,4家企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数量少于3人,被指出未具备与承接业务相匹配的能力。



以下是通知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放管结合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省住建厅于3月4日至29日对部分地市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飞行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受检企业共20家,近两年未从事造价咨询业务1家,实际受检企业19家,其中优秀6家,良好2家,合格2家,不合格9家。


二、主要问题


(一)执业行为、印章使用不规范


1.执业行为不规范。部分企业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或流于形式,无法保证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2.印章使用不规范。一是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过期未及时更新;二是造价师已转注,执业印章仍旧被使用。


(二)咨询成果文件不规范


部分企业、造价师没有及时学习掌握与行业相关的新政策、新规范和计价依据等,仍使用废止的标准编制成果文件,导致咨询成果质量不高,归档资料不规范。


(三)对行业内相关政策、文件不熟悉


部分企业未按《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厅头〔2023〕2548号)要求填报并提交统计调查数据;少数企业及从业人员未按《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参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限期整改。飞行检查是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全力抓好问题整治和跟踪落实。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材料需经地市造价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地市造价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强化规范意识、信用意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 823-2021)与《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学习培训工作,及时关注行业内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与更新,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执业水平。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飞行检查结果清单(2024年第一批)

2.不合格企业问题清单(2024年第一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9日


在这份结果通知中,虽然指出了一级造价师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但具体对于一级造价师人员的数量要求也未说明,目前也没有找到湖北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到底拥有多少一级造价师,才算具备与承接业务相匹配的能力呢?


在住建部取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之前,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指出: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求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中,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求专职专业人员中,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另外,广东地区对造价工程师人员数量的要求,也可以用来参考。


在《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中规定:


建设单位承担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如今,虽然企业资质取消,但很多地方也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企业配备相应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像今年山东省重新修订的《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就指出: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与承接业务相匹配的能力和注册造价工程师。


未直接规定具体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也是考虑到各地方发展水平和人才丰裕度不同,能让各地方有更多的调整空间。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除了人员数量,该《办法》还强调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等内容,这对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来说,也算是个利好消息。


未来一段时间,其他地区也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用于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合规性。



私信龙匠教育小编领取0元资料


仅限200份


加入龙匠教育,一起将职业教育做好做精,具体加入方式及政策可私信龙匠教育小编哟~




热门话题
推荐文章
客服服务热线
400-0724-100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www.longjian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龙匠教育 京ICP备2021037938号-1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