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招生简章
  • 专业资料
  • 关于我们
  • 合作我们
  • 网校入口
  • 质检中心
选择招生简章
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造价师
  • 二级造价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BIM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国企内训
  • 企业在线学习系统及课程
  • 职业资格培训
  • 沉浸式主题培训
  • 专业类培训
  • 集团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考类
  • 国考
  • 省考
  • 事业编
法考类
  • 法律职业资格
  • 法硕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管理师
经济类
  • 初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
财会类
  •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医学类
  • 执业药师
  • 公共营养师
  • 健康管理师
  • 护士执业资格
  • 初级护师
  • 主管(中级)护师
  • 心理咨询师
学历提升类
  • 自考
  • 开放
  • 在职研究生
  • 高起专
  • 海外留学
技能提升
  • PLC与工业机器人实训及就业
职业技能
  • 装配式工程师
  • 消防设施操作员
  • 教师资格证
  • 技工证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安全三类人员
  • 八大员
  • epc项目经理
  • 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师
  • 特殊工种
党建教育
  • 党建教育培训
  • 红色路线教育培训
  • 党建场馆设计
  • 线上党课
社工类
  • 初级社工
  • 中级社工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珠海市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续发申领的通知:一级建造师补贴3.8万元!

来源:龙匠教育 时间:2024-09-19 作者:龙匠教育 浏览量:

微信截图_20240919101010.png

各区政府(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9月10日-2024年11月15日启动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领工作,已在申报系统申领第一笔(高级职称第一笔或第二笔)补贴的人才,可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申领续发补贴。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已到期失效,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将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目前暂停受理相关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后续将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领指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8F48931B161403AA0AF457E479CC09A.jpg

原文链接:https://zhrsj.zhuhai.gov.cn/ywzl/rcfz/zdpyqyxyjrczfbt/content/post_3707361.html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热门话题
推荐文章
客服服务热线
400-0724-100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www.longjian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龙匠教育 京ICP备2021037938号-1

用微信扫一扫